2023年相关岗位(B09-23-01、B09-23-03、B09-23-35)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8月30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上的招聘公告要求及有关通知,现就B09-23-01、B09-23-03、B09-23-35岗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
岗位名称 |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排名不分先后) |
面试(试讲) 地点 |
面试(试讲) 日期 |
思政专任教师B09-23-35 |
朱雷、张鹏宇、王荣亮、夏少辉、赵华、苏伟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10月20日下午13:00 |
道路工程专任教师B09-23-01(第二次开考) |
徐康、安凯茜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 |
桥隧工程专任教师B09-23-03 |
吴思锴、郑沛娟、王奇、王微微、臧俊超、赵如锋、包孟碟、王璐、张坤、隋群、路家兴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10 |
二、其他事项
1.请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到达。
2.面试(试讲)当天请将以下材料交至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返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博士、硕士、学士)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认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和本科都要);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话附上);
(4)与应聘岗位的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话附上)。
3.考试内容:
(1)试讲:建议提前准备PPT课件;
(2)面试:试讲完毕,由考官进行相关问题的提问。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目前我校所有岗位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考试费,考生如有来校期间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等费用均需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