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B09-23-01、B09-23-02、B09-23-23)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上的招聘公告要求及有关通知,现就B09-23-01、B09-23-02、B09-23-23岗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
岗位名称 |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排名不分先后) |
面试(试讲) 地点 |
面试(试讲) 日期 |
金工实训专任教师B09-23-23 |
方浩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5月16日下午13:30 |
道路工程专任教师B09-23-01 |
刘小亮、甘有为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5月16日下午13:50 |
岩土与地下工程专任教师B09-23-02 |
李炯、陈金龙、胡凯、王妍 |
行政楼五楼1号会议室 |
2023年5月16日下午14:10 |
二、其他事项
1.请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到达。
2.面试(试讲)当天请将以下材料交至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核后返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博士、硕士、学士)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认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和本科都要);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话附上);
(4)与应聘岗位的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话附上)。
4.考试内容:试讲:建议提前准备PPT课件;面试:试讲完毕,由考官进行相关问题的提问。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目前我校所有岗位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考试费,考生如有来校期间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等费用均需自理。